自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长江保护法以后,我国便拉开了流域保护立法的大幕。长江保护法颁布后不到两年时间,2022年10月30日,黄河保护法也得以通过和公布。流域保护立法为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协同治理提供了保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的关键举措。
我国原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只能解决在一定行政管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无法解决在整个流域内跨行政区的生态环境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保护问题。过去没有制定和难以出台流域保护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流域保护立法涉及范围广、协调难度大。流域保护立法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法律的执行和遵守,需要相关企业、个人等多个主体的共同努力。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怎样才能使流域保护立法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