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货币和物价
材料一 南京国民政府1937—1949年法币发行额简表
时间 | 发行额(亿元) | 指数 |
1937年6月 | 14.1法币 | 1 |
1940年12月 | 78.7法币 | 5.58 |
1943年12月 | 754法币 | 53.47 |
1945年8月 | 5569法币 | 394.96 |
1946年12月 | 37261法币 | 2642.83 |
1947年12月 | 331886法币 | 23538.01 |
1948年8月 | 6636946法币 | 470705.39 |
1949年1月 | 208.2244(金圆券)(折合法币624660000) | 44302127.66 |
1949年5月 | 679458(金圆券)(折合法币203837400000) | 144565531914.89 |
——摘编自郑学檬《简明中国经济通史》等
材料二 100元法币的购买力,1937年是两头牛,1941年是一头猪,1943年是一只鸡,1946年是一个鸡蛋,1949年5月是0.245%粒大米!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初期,严重的通货膨胀并没有消除。投机资本利用当时的财政经济困难,在城市中乘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从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先后发生四次全国性的物价大波动。为了制止由于投机资本操纵而加剧的市场混乱,人民政府依靠国营经济的力量和老解放区人民的支持,采取有力的经济和行政手段,同投机资本进行了较量。首先是加强金融管理,进行“银元之战”。针对当时银元投机猖獗的情况,人民政府严禁金条、银元、外币在市场的流通,规定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查封金融投机大本营上海“证券大楼”,稳定了金融市场。其次是进行“米棉之战”,全国各大城市同时按国家牌价敞开抛售粮食和棉制品,使物价大幅度下降。
——摘编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