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院是颇具特色的独立监察机关,它直接源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在近代中国,基于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和源自西方的议会监察制度互相竞争,经过民国初年的探索与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的实践,1946 年《中华民国宪法》将美国式的参议院制度与中国传统监察制度融于一炉。这种中西合璧的制度探索在当时受到很多批评,但这并不构成废除独立监察制度的理由,源自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至今仍有重大价值。
——摘编自聂鑫 《中西之间的民国监察院》
材料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不断高涨,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由先期试点到全国推行,提高了监察机关的地位和独立性,实现了监察的无死角、全覆盖,整合了监察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反腐败合力,这是我国反腐败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一次重大变革。
——摘编自李凌云 《新中国监察制度七十年的嬗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