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捕风捉影”
之一 苏三兴的广告
三兴(苏三兴)照相馆1860年前后设立于香港,十年后迁至上海。
1872年5月2日(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申报》刊有它的广告:
照相启者。本号照相,比众不同。格外清丽。倘贵客光顾者,请至三马路口,认明本招牌,庶不有误。其价格格外公道,特此布告。三兴主人启。三月二十五日。
这是《申报》的首则照相馆广告,连续刊登九天。凭借精湛的摄影技术,三兴照相馆很快便成为上海第一流的照相馆,出现了顾客盈门的盛况。
之二 小说《婚姻鉴》
1915年8月,《礼拜六》杂志第六十三期刊登了“小草”的小说《婚姻鉴》,内容描述了两对上海年轻人婚后在不同家庭环境中的日常生活。主人公之一徐稚平的妻子杨氏,为人正统、老派,平素对子女呵护有加。某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日,稚平谓其妻曰:“此间昨来一摄影者,艺甚精明,日当邀之至家,摄一合家欢聚之图。若须为我子易一最新之衣,以与斯盛。”杨氏怫然曰:“妖镜摄影,必损我子之目光,余誓死不愿。”稚平闻言,笑允之曰:“诺。”
——以上材料均据葛涛石冬旭《具像的历史 照相与清末明初上海社会生活》
提取材料信息,评述材料所反映的社会现象。(要求:信息提取恰当:观点正确,史论结合;表述成文,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