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江浙沪地区
江浙沪之外
1千克及以内
12元
18元
1千克以上部分,每增加1千克加收(不足1千克,按1千克计算)
2元/千克
8元/千克
说明:江浙沪地区是指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其他地方按江浙沪之外的计费标准收费。
☆=1
△=10
〇=100
〇△△☆☆☆
表示123
甲:“个位数字是百位数字的一半”:
乙:“十位数字是百位数字的1.5倍”;
丙:“四个数字的平均数是4”。
根据上面的信息可得: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