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社是发展的根本目的,社会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材料一:宋朝建于五代十国变乱之后,加上与北方少数民族的征战不断,难民较多,需要以社会福利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同时宋朝奉行以文立国的国策,将儒家仁政思想贯彻于一些政策诏令中,重视通过福利救济进行风俗教化。因而,官方慈善事业比较发达。与前代相比,宋朝的救济对象扩大到了社会各个阶层,政府按照财富的多寡来划分社会阶层,对其中的贫民和穷民进行重点救济。从救济项目上看,宋朝在救灾备荒的常平仓和义仓的基础上创立了专门的济贫仓种——广惠仓。宋朝还创立了多种济贫机构,其职能分工比较明确。有专门济贫的养济院,有以收治病人和养老为主的居养院,有慈幼的慈幼局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
——摘编自赖风林《宋朝政府性社会福利救济》
材料二: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成功实现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贫困人口脱贫,演绎了充分发挥中央权威理性化优势,带动地方政府与社会协同的治理贫困的模式。中国扶贫模式的探索与改革开放以来的宏观经济发展进程相一致: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短期内取得了一定的扶贫减贫成效,之后经历了“大水漫灌”的普遍救济式扶贫到区别对待的区域开发式扶贫,再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最终确立了发展式扶贫。中国的扶贫模式是一种基于“共同富裕”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国家目标,而不是西方为赢得选举而安抚选民的功利手段;是一种旨在帮助贫困人口形成致富能力的发展意义上的分配制度,而不是西方“托底式”的功利性社会救济。中国的贫因治理用事实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在福利分配方面的政治优势,有力挑战了西方传统的福利国家理论,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具有参考性的方案。
——摘编自谢岳《中国贫困治理的政治逻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