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两汉时期,皇帝对丞相待之以礼。丞相谒见皇帝时,皇帝起立,赐丞相座。隋唐时期的官员上朝奏事也均有座。到了宋代,官员上朝必须站着奏事。至明清,大臣奏事连站都不行了,必须跪着。
材料二:在秦及西汉初年,皇帝行使权力,将意志化为诏书,见诏实行,程序比较简单。或与宰相议定,交御史起草、下达;或直接命令御史起草、下达,即可生效。宋代下诏书需经中书、门下之制度更加完备,因而反对内批,反对君主独断专行的理由,也就更加充足。或从制度上、道理上批评滥用内批是违反“礼”“正”“道”;或从历史经验教训上批评滥用内批会导致“祸”“乱”;或从道德上批评滥用内批是出于“私”心。明代表面上废除宰相,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百司政务,实际上多半依靠“票拟”定夺,皇帝的意志和权力受到内阁诸臣极大的限制。由于票拟是下达皇帝诏令的正常途径,所以明代内阁限制皇帝滥用下手诏、中旨的斗争,更加制度化。
——摘编自祝总斌《试论我国封建君主专制权力发展的总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