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06年清政府确立“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其中“尊孔”要求“无论大小学堂,宜以经学为必修之课目”。继之,1907年清政府又在其颁布的《整顿学务谕》中重中经学“固人心”之用,要求在整顿学务中务必“以圣教为宗”。这都进一步巩固了读经讲经课程在中小学堂课程中的地位。但实际大相径庭,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各省学堂“多藏非圣无法之书,公然演说,于读经讲经功课钟点,擅自删减”。自宜统元年伊始,清政府对中小学堂读经讲经课程分别进行两次变更,使得读经讲经课程基本呈现钟点、内容逐渐减少的趋势。
——摘编自马兴才,李先明《清末中小学堂读经讲经课程设置演替的历史考察(1901-1911)》
材料二 民国教育总长蔡元培认为:“教育事业当随时事而转移。专制国之教育,与共和国迥乎不同。”因而,临时政府颁布了新的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蔡元培定义:“所谓道德教育,是自由、平等、博爱的知识传播给人民,从而使之产生正确的观念。”
——摘编自郭秉文《中国教育制度沿革史》
材料三 清末民初课程设置(高等小学)
必修 |
选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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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 |
修身 |
读经讲经 |
中国文学 |
算术 |
中国历史 |
地理 |
格致 |
图画 |
体操 |
手工 |
农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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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 |
修身 |
国文 |
算术 |
中国历史 |
地理 |
理科 |
手工 |
图画 |
唱歌 |
体操 |
农业(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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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纫(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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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自陈景磐编.《中国近代教育史》
完成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