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我国户籍制度源远流长,据甲骨文记载,商王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各侯国纷纷建立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即“上计”制度。秦国创建了“士农工商”四民体系不迁不移,恒业不变,确立了以“立户分户”“什伍连坐”和“使民无得擅徙”为内容的户籍管理制度。隋唐时期实施“大索貌阅”,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到了宋朝中叶,运用保甲法来管理户籍。元朝的户籍制度出现新的特点,它将居民按职业划分为若干种户,不同类别的种户具有不同特权。明清的“黄册”登记制度同样强调不同人的不同特权。随着雍正王朝“摊丁入亩”税收政策的实施,国家税收由人头税转向财产税和土地税。
——摘编自《我国户籍制度及其历史变迁》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我国古代户籍制度的主要功能并分析这些功能形成的历史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