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鸦片战争后的中国社会大动荡,民族危机深重,阶级关系和阶级矛盾错综复杂,外患环生,内乱叠起,法律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变化的主要特征是历史悠久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及西方法律的输入。特别是20世纪后,先进的中国人认为法律有利于活跃人们的思想、开阔视野。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在考订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浩繁的法学文献的同时,积极引进资产阶级法律,有力地推进了法学研究和立法工作,这种努力与空前的民族、政治、社会危机交织在一起,也推动了中国法律的现代化。
——摘编自袁敏殊《西方法律、法学的输入与中国法制的近代化》
材料二 “文化大革命”那样长达十年的全局性失误,一度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提到了紧迫关口。改革开放之初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主要是为了理顺体制、机制和基本制度的关系,而今天的民主政治建设则通过巩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展示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增强我们的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和长期所谓“一党独大”的新加坡等国的政治稳定,都表明一种“非西式的民主”正在兴起。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影响力,适逢其时。
——摘编自侯惠勤《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
材料三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1988年,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3年,宪法第15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新时期以来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特别是经济方面,制定了《商标法》《会计法》《审计法》《银行法》《保险法》《计量法》《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1979—1997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从5.8万人发展到29.2万人。到1996年,全国专门的检察人员发展到15.7万人。
——摘编自蔡定剑《历史与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