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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得以存续的灵魂,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的历史责任。
材料一:“是故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
——《韩非子》
材料二:“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
——陈寅恪《宋史职宫志考正》
材料三:1915年,《青年杂志》在发刊词中称:今日之社会制度、人心思想,悉自周、汉两代而来——周礼崇尚虚文,汉则罢黜百家而尊儒重道。……(这些制度、思想)无一不与社会现实生活背道而驰。倘不改弦而更张之(注:去旧更新),则社会永无宁日。
材料四:民法典汲取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崇德尊法”思想。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与结构。民法典注重发挥道德教化在培育民法文化、滋养民法精神、促进民法实施、增进社会文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最鲜明的体现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编纂中,将民法的技术性、规范性与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性有机结合起来。
——易军《民法典:植根中华文化彰显民族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