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李唐王朝对周边少数民族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对归附的边地民族,中央政府遵循“全其部落,顺其土俗”的原则,在内附各族部落中设置一种不同于内地的特殊行政区划。此外,唐朝还通过册封、和亲、互市等方式维系民族间的友好关系。据考古发掘,西域焉耆地区发现小米、高粱、麦粉、胡麻及铁犁、铁镰、石碾等生产工具。一些民族逐渐从游牧生活向半定居生活转变,开始营建城市,修筑宫殿。于此同时,唐朝每年从边地输入大量马匹、牛羊等牲畜,以满足军事、交通和农业生产的需要。胡族的生活习俗、歌舞器乐等也成为盛行于时的社会风尚。
——摘编自王家范、张耕华、陈华主编《大学中国史》
材料二 为什么放弃联邦制而采取民族区域自治?(1949年)9月7日,周恩来向政协代表作过解释:“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不管人数多少,各民族间是平等的。任何民族都是有自决权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事。但是今天帝国主义者又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新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各民族不要听帝国主义者的挑拨。为了这一点,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历史的发展使我们的民族大家庭需要采取与苏联不同的另一种形式。
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历史发展情况,不能照抄别人的。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对于我们是完全适宜的。”
——摘编自陈扬勇《<共同纲领>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