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清王朝在民族地区分别设置管理机构,在中央专门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机构体系。清王朝在东北、西北、西部、西南等民族地区采取了不同的民族管理制度,制定了较为符合民族实际的统治政策与措施,即“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清统治者并未局限于对历史上的民族政策的沿用,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发展。清王朝对少数民族进行了全面的管理,这种管理涵盖面覆盖到思想管理、经济管理等,全面渗透到少数民族民众生活的各个领域。
——摘编自董文强《清朝民族政策的历史进步与局限》
材料二
1937年3月31日,党中央政治局《关于张国焘错误的决议》中,批评张国焘“在少数民族问题上以大汉族主义代替了列宁主义的民族政策。”1938年3月24日:彭德怀在《第二期抗战与我们的任务》中明确提出:“在少数民族区域(如蒙回)应遵照孙总理民族平等的原则进行工作,尊重其信仰及一切风俗习惯礼教”。1939年4月,中国共产党提出:“实现蒙回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与汉族的平等权利”。从1937年8月到1941年8月,在四年的时间里,陕北公学先后培养了一大批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
——摘编自王金玲《延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的历史价值及当代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