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朝建立后,一个一千石的官吏每年可得小米34250公斤,所得俸禄已经可以满足相当富裕奢华的生活了。到了汉武帝时期,俸禄以钱币而不是谷物的形式付给,有记载,丞相作为最高官员,月俸是高级官员中两千石的2倍,是中低级官员中六百石的20倍,是低级小吏的100~600倍。魏晋南北朝时期多个政权均因战时需要一定程度上削减了百官的俸禄。唐朝官员的收入主要包括职田(朝廷拨给官员自主经营的田地)俸钱和赏赐。此外,还实行公务用车制度,官员的差旅福利,甚至还有退休金。到了清朝,政府在实行“薄俸制”的基础上,还设置了“养廉银”,并设置完善监管措施,形成稳固的俸禄制度。
——摘编自李博、朱玉洁《中国古代的俸禄制度》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造成了“银贵钱贱”,加之局部内战的巨额军费,使得开支不菲的官员因收入被波及而陷入了入不敷出的境地。面对国家的日渐沉沦及吏制的渐趋腐败,有识之士认为要想革新政治,必须对现行的俸禄制度进行必要的损益。在多方力推下,在一些部门采取了引进了绩效工资的思想,体现了工资设计与职级高低、职务繁简相配合,且按月支付,另外报销一定生活费和交通费。伴随着清末新政中的官制改革,清政府陆续实行改设各部门、各省份自行拟定养廉银数额,出现了如东三省奏定数额高出定额1.3~2万两的现象。
——摘编自鲍伟《晚清文官俸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