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忽必烈在江南实施“安业力农”“宜安本业”的政策,保持了江南大土地占用及租佃制秩序。元政府重商和重市舶,江南商业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出现了“举世治筐箧”,“人多好市井牟利之事”,“士无入仕之阶”,“乃弃所学”,“作技巧鬻贩以为工匠商贾”,金陵人李汝成谢绝京师官僚仕进劝告,“贾六合市上,物价减恒市人之半”。是时,沿海地区“家家浮生多在船”,“竞卖田宅行盐钱”,人们竞相从事盐商和海外贸易。
——摘编自李治安《蒙元帝国与13~14世纪的中国社会秩序》
材料二 明代初年,江苏平望镇、江南市、新杭市、震泽镇有千余家,吴江镇、同里镇、黄溪市有二千余家,盛泽镇有万余家。浙江王江泾镇“居者可七千余家”,濮院镇、新城镇“今可万余家”。湖州双林、菱湖、琏市、乌镇、南浔“所环人烟小者数千家,大者万家”,荒僻的嘉定新河、南汇周浦发展成为大镇。这些市镇星罗棋布地分散于江南各府县。盛泽镇的丝织业,出现了“有力者雇人织挽”,计日受值。苏州城东比户皆织,不啻万家,产品畅销全国。史载,“天下饮食衣服之侈,未有如苏州者”,附近城镇也是如此。
——摘编自傅衣凌《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经济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