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马丁·路德自始至终坚持《圣经》是信仰与生活的最高准则。由此他提出“国家”应该分为两类,一类是“上帝的国”,另一类被称为“世界的国”(区别于“上帝的国”)。“世界的国”的组成人员就是所有的非基督徒(非发自内心信仰基督教的人),世俗的君主或国王是他们的统酒青;管理他们的被称为“俗世的政府”。略德认为上帝设立世俗政府的目的在于:维护秩序,惩罚邪恶。那些不信上帝话语的人,或说不是真正基督徒的人必须接受世俗政权的统治:并要受到刀剑的支配,从而实现对自然之律(法律)的维护。
——摘编自黄金斌《管窥马丁·路德“两个国度”思想之主要内容及相互关系》
材料二 宗教改革和世俗权力的结合使欧洲陷入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动荡。宗教战争不仅包括战场上的军事武装冲突,还包括破坏圣像,迫害民众、发动暴乱等各种形式的暴力。
1531年到1556年,(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与支持路德新教的德意志诸侯们发生拉锯战,直到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的签署才使得德意志地区的局势相对缓和。1562—1629年,法国共发生了9场宗教战争⋯⋯1618年开始的三十年战争,其惨绝人寰的程度超过了中世纪的任何一次战争。三十年战争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下简称“和约”)的签署中终结,这场战争在历史阶段划分上结束了宗教改革运动。有不少人认为和约意味着现代主权国家体系的确立,而德意志的民族历史学家倾向于从帝国“分裂”的角度对其作负面的评价。
——摘编自叶盛《现代世纪的开场——纪念宗教改革运动500周年》
材料三 “教随国定”原则,最早见于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教随国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意味着德国诸侯有权决定其臣民的宗教信仰;诸侯(国的君主)信什么,其臣民也就跟着信什么。《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使“教随国定”成为国际关系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一项条款,在国家观念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摘编自徐坚《权利政治——国际政治的现代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