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石。基层矛盾若不能及时化解,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更加健全。各地结合自身特色,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
◆调动多方力量,打造化解矛盾的三把“钥匙”
在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常路镇茶沟村,用三把“钥匙”解矛盾、纾民困。第一把是“常规钥匙”,把镇村干部、村调解员、村级网格员作为基层社会矛盾调处的最前沿常备力量;第二把是“亲情钥匙”,用好乡里乡亲“情感杠杆”;如果用“理”、用“情”疏矛盾未果,果断启用第三把“钥匙”,对于涉法涉诉案件,用法治力量联合调解。
◆以茶为媒,高山“议理堂”化解纠纷
在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为了让山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同安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莲花镇政府共同设立集纠纷化解、普法宣传、道德评议于一体的一站式基层矛盾调处中心“议理堂”。“议理堂”借助茶乡资源优势和闽南泡茶习惯,以茶为媒促进话事解纷,推行“软法治理”,邻里事,邻里了。
◆传承红色法源,证据说话,多年矛盾一朝息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发挥党史事件多、革命先辈多的优势,发动干部群众从红色标语、红色故事、红色山歌中汲取红色营养,深入挖掘适用于调解的优良传统、红色文化、文明乡风,同时,推动“法”“景”融合,运用“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让证据说话,成功化解多起复杂的矛盾纠纷。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新时代在基层治理中如何实现“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