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两者相辅相成、相伴相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并明确提出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围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必须把宪法这一国家根本法摆在突出位置,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提高立法质量,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遵循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完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调研论证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结合材料,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知识,说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如何深化立法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