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广东省中山县小榄公社埒西二大队第二生产队社员黄新文一家,1978年靠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所得和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家庭副业,全年总收入达一万零七百多元……他一家的收入来源主要是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黄新文家的三个劳动力,去年参加队里劳动,共做了二万一千多个工分,加上家里向生产队交粪肥所得的报酬,两项共收入三千一百多元。二是他家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发展家庭养猪……黄新文对养猪很有研究,一头小猪喂上半年,便可长到一百五、六十斤重。去年他家出售肥猪二十一头,肉重三千六百多斤,其中一半交售给国家,一半上农贸市场出售,共收入五千二百多元,扣除买饲料、猪苗等成本外,纯收入为一千七百多元。三是他家还养了鸡鸭,培植蘑菇,种蔬菜……这几项生产共收入一千三百多元,扣除成本二百多元,纯收入为一千一百多元。
——摘自《人民日报》1979年2月19日
材料二 1980年,一部分农民通过加工农副产品、发展专业经营、进入城镇搞特色经营,率先富起来,并出现了“万元户”的新名词。《人民日报》也开始出现“万元户”的宣传报道,至1984年达到116篇。1985年,陈云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强调:“农民中从事农副业致富的,有“万元户',但只是极少数……发展乡镇企业是必要的,现在“无工不富”的声音大大超过了“无农不稳'。”学者白南风、刘永川也发文指出“(部分报道)特书某农户、某村庄或企业改革后如何如何“暴富”,万元户、万元村以至洗衣机村、电冰箱村、彩电村等等随处可听可见。甚至把万元户的概念搬进城来,如科技万元户之类。”1985年初,中宣部要求不要过分宣传“万元户”和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万元户”的相关报道逐渐减少。
——摘编自储著武等《1985年陈云质疑“万元户”宣传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