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太和十八年(494年),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立即着手改革鲜卑旧俗,全面推行与汉族交融的政策。当年十二月,孝文帝下诏禁止士民穿胡服,规定鲜卑人和北方其他少数族人一律改穿汉人服装,朝廷百官改着汉族官吏朝服。太和十九年(495年)六月,孝文帝发布诏令,规定迁到洛阳的鲜卑人,死后要葬在河南,不得还葬平城。同时规定“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禁说鲜卑语,定汉语为法定语言。太和二十年(496年),孝文帝下令改鲜卑复姓为单音汉姓。他在诏令中说:“自代郡迁到洛阳的诸功臣旧族,姓或重复,都要更改。”孝文帝还大力提倡鲜卑人与汉人通婚。他带头纳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太原王琼、陕西李冲等汉族大士族的女儿为妃以充后官,并亲自为皇室兄弟们婚配。六个王妃中五个都是来自中原的著名汉族大士族。通过这些形式上的改变,孝文帝开始尝试将汉族儒家伦理道德逐渐融入北魏社会中去,用礼乐制度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用道德规范约束境内各族人民,在生活和精神层面上促进鲜卑族走上交融的道路,逐步确立北魏封建统治的正统地位。

——摘编自何德章《北魏孝文帝的改革》

(1) 根据材料,指出北魏孝文帝推行与汉族交融的政策措施。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北魏孝文帝改革的积极影响。
【考点】
北魏孝文帝改革;
【答案】

您现在未登录,无法查看试题答案与解析。 登录
材料分析题 普通
能力提升
真题演练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