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连线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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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材料一 肖某等人在体育馆观看比赛时,起哄、打闹,体育馆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工作人员找来民警将他们带走。公安机关给予肖某等人警告处罚。
材料二 中学生刘某发现出版社没有经过自己同意就发表自己的作品。
简要回答,材料一、二所反映的违法行为分别属于何种违法行为?两者有何共同特点?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 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结合材料,谈谈你对民事违法行为的认识,并说说自己应当如何从事民事活动。
小可乘坐公交车不付车费,公交车司机要求他付车费,他不但不支付,反而振振有词地辩解:”国家又不缺我这2元钱,你瞎着什么急呀!”公交车司机仍然坚持要他付车费,他恼羞成怒,对公交车司机挥拳就打。后来,车上乘客将小可扭送到派出所。结果,小可受到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并赔偿公交车司机治伤误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