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立法时效】
我国现行国境卫生检疫法于1987年施行,并分别于2007年、2009年和2018年作出部分修改。随着社会发展,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修法进一步健全国境卫生检疫的制度机制。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国境卫生检疫法。此次修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决策部署,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国际交通贸易往来、推动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共筑法治屏障】
此次修订的国境卫生检疫法,将呼吁并要求各方合力推动,构建起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法治屏障:法院、检察院办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件时,应当准确理解和严格适用刑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惩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海关部门履行国境卫生检疫职责时,应当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侵犯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海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加大警示教育;在检疫过程中,出入境人员要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相关信息,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必要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