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22年7月,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宪法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规定,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启动爱国主义教育法起草工作。
材料二 2023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 》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8日起,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代表和研究机构等征求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上海虹桥居民区的立法信息员郅阿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立法意见讨论时,对第六项第五款“国旗、国徽、国歌和壮美河山”内容,建议把壮美河山单列一条。她说,中国有句老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们找到中国5000年文明史的痕迹,感受到祖国的伟大复兴。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郅阿姨提出的建议被采纳了。她激动地说,“放眼世界有哪个国家能让普通百姓参与国家法律的制定修改,还能被采纳,这是中国人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