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古时期的欧洲社会存在一个带有军事性质的领主附庸集团,它是从日耳曼人的家族血缘制度、亲兵制度和罗马的军事体制中逐渐产生出来的,与同样带有军事色彩的领主、农奴制度相结合,形成一种特殊的贵族等级制度。教会开始拥有精神方面的领导权,掌握世俗的伦理和信仰。具有封土的贵族都有庄园法庭之司法权,这在西欧是普遍的状况。由地主贵族、俗人或僧侣、男爵或主教或主持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对那里所有的居民办理行政、征收赋税的制度,而国王被缩成一个阴影而已。
——摘编自马克垚《世界文明史(上)》
材料二 中世纪中期(1000-1300年)西欧经济的缓慢复苏和工商业的发展,促使了城市和市民阶层的兴起。随着城市财富和人口的增长,市民阶层为争取自身权益展开了一系列斗争,这些斗争在经济上动摇了封建制度赖以存在的庄园制农业经济基础;在社会关系上削弱了与封建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则与封建王权保持着利益和意识形态上的一致。与此同时,西欧国家的王权在向封建领主不断发起进攻时,鼓励城市和市民阶层积极参与国家政治,依靠市民阶层的财政支持和政治合作,王权逐渐取得了对封建领主的优势,为近代中央集权君主政体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摘编自计秋枫《市民社会的雏形——中世纪欧洲城市与市民阶层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