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考古资料表明,法律在两河流域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两河流域颁布的法典多由前言、正文和结语组成。法律条文一般以具体案例为出发点,作出惩罚标准,而不是作出抽象的规范。古代两河流域王权和法典的重要思想是保护城邦中的贫弱公民、孤老鳏幼以保证城邦平民阶级对国家的效忠。古巴比伦人的生活里几乎处处都有契约存在,它的目的是作为证据防止反悔和欺骗的法律效用。在重大案件裁判时,最常见的是河神,即被告以河神的名义起誓,然后被投入河中,如果能活下来则无罪,反之则有罪。古代两河流域的法律文献除法典外,还有大量的、各种类型的法律合同、契约,其法律思想对后来的古希腊和古罗马法律思想有很大的影响。
——摘编自姚文振《两河流域文明中法律文明探究》
材料二 罗马人是一个崇尚法治的民族,他们认为任何人都得依法生活,即法享有绝对权威。正是罗马的法治传统使罗马皇帝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罗马共和国后期,罗马奴隶主统治阶级大力推行武力扩张政策,通过大规模的政府战争攫取巨额财富,刺激了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以小作坊为主的手工业生产在帝国各地都有进一步发展,这无疑会导致社会经济生活与经济关系的复杂化。自然法观念是指导罗马法的基本思想,也是罗马法有别于其他法律的重要特征。罗马法的繁荣与自然法的繁荣是交相辉映的。罗马有法谚曰:“法学家创造了罗马法”。法学家从事理论活动,著书立说,开展法学研究。
——摘编自谭建华《罗马法发达之成因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