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朱棣登基之后,设北京行部,设尚书、侍郎及礼、户、吏、兵、刑、工六曹郎中等职,取消北平布政使司,将其原辖府、州、县改属北京行部。又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统辖60余卫的兵力。并添设北京国子监。永乐十年(1412年),朱棣将顺天府由正四品升格为正三品,与应天府相同。永乐十三年(1415年),乙未科在北京举行会试和殿试。永乐十八年(1420年)十一月,朱棣颁布迁都诏。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式宣布迁都正月元旦,“御奉天殿,朝百官,诞新治理”。
——摘编自夏维中《明朝迁都六百年:“永乐北迁”的历史回顾》
材料二 1928年6月初,北伐军第二次北伐获胜,攻占北京后,北方的阎、冯指使一些北方派文人制造舆论,要求中央政府北迁。南方的蒋介石则借中央政府名义,改北京为北平,使其不再成为“京师”;同时,让其谋臣策士连连发表文章,坚持建都南京。由于蒋介石控制了中央政府,又掌握大量宣传机器,且有“总理遗训”的“尚方宝剑”。在国民大会上,蒋介石提出“请求定都问题不必列入宪法”,张群等提请删去宪法草案第七条“中华民国国都定于南京”以“中央政府所在地为首都”,最终建都之争以这种方式结束。
——摘编自陈良飞《定都与迁都:中国历史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