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张璨(1686一?),字閽公,清绥德州(今薛家峁乡元条村)人。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进士,先后授翰林院庶吉士、检讨,任《大清一统志》纂修官。
雍正二年(1724年)改任《政治典训》纂修官。
雍正三年(1725年)六月,授河南道监察御史。时值都城附近受灾,雍正诏令借工代赈,修葺城垣13处,张璨负责修葺保定府所属高阳(今河北高阳)县城,因计划周详,深得雍正旨意。
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又修筑沧州至青县(今河北沧州至青县间)的一段运河水利工程,受到雍正帝诏见,朱批:“人着实正气,上中,可大用者。
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任两淮盐运使,任上剔除弊端,多方发展盐产,为盐区士绅崇敬。
雍正六年(1728年)任直隶按察使,次年调任湖南按察使。当时,湖南境内有1000多名江西人因“聚谋不轨”,尽行拘捕。张璨到任,周密调查,得知大规模聚集“实系众商分建会馆,约请乡党同来庆贺,并无作反之意,遂尽释放”,他还削黜错办者职务,各级官员深服其胆略。
雍正九年(1731年),升任湖南布政使,历时10余年。
乾隆九年(1744年),监察御史谢济世被诬劾革职,张璨受牵连,同遭革职,罚修京北顺义县城垣。工程结束,归家闲居。及谢案平反,张璨已故。
——改编自中共绥德县委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绥德县志》(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