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留,激烈列强对海洋权益的争夺主要表现为对海洋航线的控制,海上商业贸易排蚀性盈断化势、海上战略据点的争夺、海外殖民地的拓展等。17世纪时,荷兰凭借其强大的海上贸易能力和东印度公司等特许公司的这作,成为“海上马车夫”。西班牙、葡萄牙通过《萨拙戈萨条约》来固定海洋利益分割,英国制定《航海条例》为荷兰争夺海洋权益。各国政府有时会颁发承掠许可证,鼓励私人船只攻击敌国商船,达进一步加剧了海上冲突。
——换编自郭渊《海洋权益与海洋秩序的构建》
材料二 二战后大量国际组织的成立促进了海洋秩序的机制化发展。各国继一战后签订大批的通商航海条约,开始通过国家间的正常贸易来增强国家的实力地位。二战后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国际海洋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中来。20世纪70年代以来,围绕海洋权益各国在政治法律等层面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以合法化的制度认同来确保机制的实施。海洋议题的处理以及海洋机制建设产生了“外溢”的效应,对处理其他国际问题产生了影响。
——摘编自李亚敏《海洋秩序在国际秩序变迁中的地位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