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3世纪,英国贵族在市民的支持下,发动起义,迫使国王在限制王权的《大宪章》上签字。1341年,议会形成两院制,由贵族组成的上院拥有高级司法权,干预王位继承参与国家政务;被称为平民院的下院,也逐渐扩大了在税收、立法等方面的权利。
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者詹姆士一世对英格兰的传统一无所知……最终导致革命爆发,国王被送上断头台。此后,又经历近四十年的曲折过程,到“光荣革命”议会取得最终胜利。“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主权,但议会主权并不意味着民主制度。英国革命后就是贵族掌权。责任内阁制的形成,使首相逐渐掌握了行政权。1832年议会改革,工业资产阶级获得更多的议席,大大加强了其在议会中的作用。革命后的近百年间,随着中央政府职权范围的扩展,腐败现象日益严重,1850至1870年,英国进行了文官制度改革。法律规定,文官不得参选议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
——摘编自任世江《高中历史必修课程专题解析》
材料二 20世纪前期,政府逐步接纳妇女进入文官行列。但在很长时期内,广大妇女不能进入重要岗位,只能担任抄写、打字和收发之类的工作,多数是临时雇员,而且受到年龄和婚姻限制,同工不得同酬。面对种种不合理现象,英国文官界妇女在社会进步势力的声援下,长期坚持斗争。1919年,议会通过法案规定:任何人不应因性别或已婚而被剥夺担任文官的资格。两年后财政部又首先制定接纳妇女担任文官的实施细则,允准妇女参加文官考试,平等竞争各类文官职位,但同时又规定女文官候选人必须是单身女子,一旦结婚必须辞职。正因为如此,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仍然只有少数妇女能获此幸。部分妇女进入高级文官阶层,则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