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这一制度创始于商鞅变法之时,当时大约有十几个爵级。爵级上附丽着各种特权,如授予田宅、映罪戏刑等;还可享受多种与平民不同的礼遇,比如爵高一级,坟头就可以多种一棵树之类,依商鞅之法,即使出身贫贱,只要斩获一个敌方军官的首级,君主就赐爵一级;斩获两个,君主就赐爵两级,所以关东诸国称秦为“尚首功之国”,按照商鞅的规定,即今是宗室成员,如果没有军功,也要从宗室名籍中除名。
——据阎步克《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
材料二 秦朝的迅速灭亡给汉朝提供了教训,专任法治的文吏政治用来巩固政权被认为是不可取的。汉文帝时,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之后不定期举行察举选官活动,到武帝时代已经发展成为“举孝廉”的一种体制完备的制度,察举制的实行,使大量儒生步入行政管理的活动领域……
——摘编自谷字、房政《试论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及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