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近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不该“消失”的课间十分钟》引发热议。以下是小吴搜集的相关素材,请你一起和他解读。
【谁的责任谁来担】
山东省巨野县某中学学生张某在课间休息时因误会对丁某无理谩骂,甚至拳脚相向,导致丁某受伤住院。出院后,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医疗等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丁某的诉求。张某则认为,丁某和自己均属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冲突,学校并未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学校应当承担丁某的赔偿责任。于是,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张某赔偿丁某损失的50%。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中学针对学生的管理制定了“学生日常规范管理要求”等细则,在班级定期进行安全和法治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尽到了对学生的教育义务,对张某与丁某课间发生纠纷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原告张某已满16周岁,没有遵守学校校规,故意挑起事端,侵犯他人权利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自由被限法护航】
一些地方的中小学校以“确保学生安全”为由,限制学生必要的课间休息和活动。有专家指出,中小学校安排课间休息十分重要,有利于学生调节情绪、放松身心、增强体质和防控近视,所以课间自由活动不应该被取消。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教育部将督促地方和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坚决纠正限制学生课间休息和活动的行为,保障学生课间正常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