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藏族地区,高层管理基本采取行省制度,而由中央宣政院直辖,实行政教合一的管理模式,可以视为元朝的“特区”。但元朝与藏区的关系并不限于宗教和文化,而是有实在的行政管理,包括设官命职、开辟道路、建立驿站、清查户籍等等,只不过在管理中注意尊重当地习俗,尽量通过宗教途径来处理问题。
——摘自张帆《元朝的多民族统一与国家认同》
材料二:
郑成功像 | 1684年,清政府在台湾设置一府(台湾府)、三县(台湾、凤山、诸罗)的行政机构,并设巡道一员,隶福建省。为加强台湾和澎湖的防御,在台湾设总兵一员、水师副将一员、陆师参将二员,驻兵八千;在澎湖设副将一员,驻扎二千。在中央政府的统一管理下,台湾和大陆的关系更加密切,台湾的开发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摘编自朱绍侯等主编《中国古代史》 |
材料三:清康雍乾时期(1662年—1795年),清廷把较多的精力用于巩固和经营边疆地区,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安定边疆,清朝在西北、东北、西藏等地区作出了许多努力,这些努力主要是为巩固边疆地区并加强管理,注意防范来自外部的侵略和威胁。
——摘编自方铁《边疆民族史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