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总督参事会作为英属印度的中央政权,在东印度公司被撤销后,发生了变化。186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印度参事会法》,将英国的一套行政原则和模式引进印度,法令规定每个参事负责一个行政部门,分别主管内政、外交、财政、税务、法律、军事等部门的工作。1858年兵变的结果使英国人认识到,完全将印度人排除在中央政府之外是危险的,因此允许印度人参加立法参事会。后来,又吸收印度人进入行政参事会。1861年英国政府制定了《印度文官法》,把英国自1855年开始实行的"通过考试择优录用文官"的原则用法律的形式在印度固定下来。随后又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英属印度文官任用、升泛、纪律、年限、奖惩等条例和规则。
——摘编自张群《试析英属印度文官制度的嬗变》
材料二 印度独立后,尼赫鲁及其领导的国大党将"世俗主义"确定为印度建国的三大原则之一,奠定了印度民主政治文化的主导地位。印度社会分化为众多社会集团,各个集团经济实力、政治权利和宗教信仰皆不同,以致彼此之间矛盾不断,而国家则需要不断协调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诉求,兼顾不同阶层和不同救派的政治心理。因此,各个社会集团的政治亚文化对政府的决策有着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印度国家权利的多元化。
——摘编自郭祥俊、胡峰《中印现代政治文化之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