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是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但新增的第三款并不直接涉及英雄烈士,引发社会热议。对于这个问题,社会上存在两种观点,反对方认为,应当删除该款规定。支持方认为,应当保留该款规定,理由如下: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不少恶意抹黑、诋毁英雄烈士的事件,伤害了民族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立法是对现实的回应。任何国家对公民个人权利都有一定程度的规范和限制,一些人故意曲解了个人权利的含义和范围。一些人出于个人利益等原因,对英雄烈士缺乏敬畏,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有了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以后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