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呼声不断高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爱国主义教育立法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22年7月,中央宣传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启动爱国主义教育法起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在广泛听取中央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省(区、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586条意见。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进行初审。会后,法工委再次征求意见、实地调研,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了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总体要求、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确立了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方略,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的知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立法的合理性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