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选文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蓬荜居印人
聂鑫森
章达君要搬家的消息传进了“蓬荜居”这个小院子,把金锲之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为什么搬家?金锲之想啊,想啊,猛地心一颤。他明白了,真的……
风雪拥年关,他们真正地成为知己,似乎是在解放前的一个年关前夕,印人金锲之和小学的语文教师章达君在当铺的偶遇。在当铺那麻石台阶上片刻的惶惑和窘迫后,两个人豁达地哈哈大笑。他们似乎获得了一种什么契机,仿佛突然看见了对方心性的另一个层次,于是,感情猛然间获得了升华。办完典当手续,他们找个僻静小酒店沽一壶酒,尽兴地谈起来。
从那时起,几十年来,他们的友谊就像下窖的“茅台”一样,愈久愈醇,愈久愈香。那么,达君为什么突然要搬家呢?
是什么时候他们的感情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仔细想来,似乎是年初一个春月淡淡的夜晚,在章达君家。
达君家陈设极为简单,门楣上挂着块横匾,上有“不厌居”三字,是由达君书写,锲之镌刻的。达君除嗜书外 , 还喜欢养兰草 , 置之案头 , 雅趣盎然。
那晚,两个人喝着酒,嗅着案头兰草的香味,忽然谈起金石治印来。金锲之手舞足蹈,口若悬河。
达君满面通红,看样子酒力已经发作,边听边点头,用手指轻轻击案。忽然,他站起来,说:“老兄,我让你看一件传家之宝,以助酒兴。”
说完,用钥匙打开大柜,在里面窸窸窣窣掏了半天,才掏出一个小小的绸布包,解开来,一层又一层,一共包了九层。突然,灯下闪出一束金黄金黄的光焰,顿时满室生辉。
金锲之的眼直了,呆了,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胸脯急剧地起伏着。想不到达君家竟有这样一块稀世之宝:田黄冻。他洗净了手,慎重地接过来欣赏。
果真是一块田黄冻,方寸大小,浑然一体,鲜活活的,亮晃晃的,带着一股溪流的清润之气。“好石!”金锲之惊呼了一声。田黄冻从他的右手转到左手,又从左手转到右手。他眉毛扑闪着,嘴唇抖动着,简直有些忘乎所以了。
“可惜上面少几个字,要不,就两全其美了。”达君听了这句话,猛地接了过来,将绸布包锁入大柜。
田黄冻藏起来了,酒也喝得差不多了。锲之怅然站起来,几句淡语告了别,猛然觉得多了桩心事。不,是多了一点追恋的东西,死命地折磨着他。
从此,锲之几乎闭门不出。那几把刻刀响得分外勤,石头磨了又刻,刻了又磨。他简直魂不守舍了,把老伴急得火燎肝肺似的生痛。
一天傍晚,他提着瓶“湘潭汾酒”,兴冲冲来到达君家。哗啦,哗啦,两只酒盅斟满。寒暄了几句,金锲之顿了顿,终于开口了:
“达君,你这个名字,我琢磨了一晌,想出了一个布局,你看行不行?”
达君没有作声,头上冒出一层细细的汗珠子。端起酒盅只顾喝酒,不说话了。
回到家里,金锲之悄悄地立在小院中。月亮被一块云遮住了,院子里一片漆黑。风中,竹叶沙沙,单调而凄清。
他急匆匆奔入那间刻印的屋子,扯亮灯,忙从抽屉里寻出块鸡血石,取出刻刀,敛声屏气,久久地盯着石面。然后,运腕下刀。咔嚓、咔嚓,每一刀走得那么顺畅,好像不是用手,而是用心在刻,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
远处传来鸡叫的时候,印章已刻出。金锲之捧着印章,叩开了达君的门。
达君接过印章,细细观看,心中赞叹不止。正要致谢,抬头一看,金锲之已经走远。目送着那微弯的苍老的身影,达君的眼眶有些润湿。
过了不久,达君便决定要搬家了……
达君走了,金锲之少了一个知音,整天愁眉不展,长吁短叹,常常彻夜不眠,寄情于金石之上。一次在院子的月下看竹影,不慎跌倒,患脑血栓,经医治总算保全了性命,但右边的手脚却瘫痪了。他终日卧床,呻吟不已。
吧嗒、吧嗒……脚步声响得那么急,一直响到院子里,然后进入他的卧室。金锲之猛一抬头,站在面前的是张很熟悉的中年人的面孔,呀,是达君的儿子。
中年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绸布包和一封信,递给金锲之。金锲之艰难地用左手展开信,读完后金锲之老泪纵横,放声恸哭起来。
院子里飘起了雨丝,带着初春的寒意,而且渐渐地密起来,大起来,天地间迷蒙一片,让人透不过气来。达君的儿子什么时候走的,他不知道。
故人亡,而田黄冻在;田黄冻在,却不能亲手去镂刻它了!
此后 , 他案几上搁上了一盆兰草 , 是他特意叫老伴去花店买来的。那淡淡的幽香,一直渗到他的心眼里,过滤着他的心思。
此后,几把刻刀和几本印谱就放在枕边,不时地用左手抓起来,掂几掂,又放下。田黄冻天天在他的手里翻动、摩挲,变得更加光亮了。他凝神地看着,随着全身一种莫名其妙的筋肉运动,上面竟渐渐地显现出红色的字体来。那是在一刀刀刻过之后,显现出来的“达君”的朱文,刀刃触石的声音,久久回旋,不绝于耳。
他还想好了一篇祭悼达君的古体文,文章是用一种几乎只能凭感觉运刀的小楷来刻的,其精细微妙之处,他分明一一感受到了,每句话都凄怆袭人。书法和刀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气韵生动,流转自如,若行云流水一般。他兴奋得大叫了几声,待再仔细打量时,一如风吹云散,竟不留半点痕迹。
院子里太静了,屋子里太静了,他的心太静了。
(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