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米考伯称作图书室的屋里的一个小柜上,有几本书,先被脱手的就是它们。我把这些书一本接一本拿到都会路一家书摊上——那条路在靠近我们住所的部分在那时几乎全是书摊和鸟铺——不管多少钱就都卖了。摊主住在书摊后的小房子里,他每天晚上都酩酊大醉,早晨就被他妻子痛骂一顿。不止一次,我一早到那儿时,他就在一张翻得直立起来的床前接见我,他额上的一处伤痕或一只又肿又青的眼睛证明他昨夜又喝得太多(恐怕他喝酒时喜欢和人争吵);他伸出发颤的手在乱扔在地板上的衣服口袋里一只只搜,想找到所需的钱,他的妻子则抱着一个小毛孩,踢着双便鞋,对他骂个不止。有时,他把钱弄丢了,就请我再去一次,可他老婆总有点钱(我猜是趁他大醉时拿了他的),我们一起下楼时,就偷偷了结了那笔交易。
在当铺,我也开始小有名气了。在柜台后主事的主要人物很留心我了。我记得,他和我谈生意时,常要我用一个拉丁文的名词或形容词变位,或活用一个拉丁文的动词给他听。每次这种交易成交后,米考伯太太就举行一个小型宴会,大致是顿晚餐,这些晚餐我都记得很清楚,每次都有一种特别的美味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