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实施方案》)发布。《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动态调整赋权事项,各市州、县市区 2024年底前要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按程序予以调整;组织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进全省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结合材料,运用法治政府的知识,分析《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举措对湖南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