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班同学围绕“是否可以降低业主的同意门槛来加装电梯”开展辩论赛。辩论双方表达各自观点并展开论证,见下表。
观点 | 开篇立论 |
正方: 可以降低业主的同意门槛 |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群众生活宜居水平。虽然当前高、低楼层住户对此确实存在分歧,但谁也不能断言自己和家人永不使用电梯。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看,加装电梯的政策实际上将惠及所有人,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因此,通过降低同意门槛来推动加装电梯的工作是可行的。 |
反方: 不可以降低业主的同意门槛 |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业主不动产权利界限的清晰划分,并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物业公司的权利,物业公司不能随意联合部分业主就擅自动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改建,这有利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若降低同意门槛,则存在侵犯业主不动产相关权利的潜在风险,有悖于民法典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立法初哀。 |
假设你被邀请加入这场辩论赛,你支持哪方观点?运用“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相关知识,进一步阐明你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要求:观点鲜明;知识运用准确、贴切;论述合乎逻辑,条理清晰;2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