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近年来,电动车停放不当,入楼入户停放、充电,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妨碍消防车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的情况时有发生。

事故案例:

①2024年2月23日4时39分,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②2024年2月26日21时许,上海嘉定区慈竹路一小区14号楼17层楼梯间发生火情。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起火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铅酸电池,线路有短路痕迹。经了解,车主李某之所以会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7层楼道内,是为了方便充电。车主李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法律链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1) 请你运用所学知识,总结上述材料传递的信息。
(2) 如果你放学回家乘坐电梯时,遇到邻居推着电动车入楼,你会怎样给他善意的提醒?
【考点】
自觉遵守规则; 违法行为的含义与分类; 行使权利有界限;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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