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享权履责,安全保障

材料一   小方:我是业主,我有放置自己电动车的权利,你无权干涉。

材料二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1) 你认为小方能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吗?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说一说你的理由。
(2) 假如你是物业工作人员,请运用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知识告诉小方应如何去做?
【考点】
行使权利有界限; 权利义务相统一;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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