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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测速”目前在全国大部分高速公路实行。所谓的“区间测速”,就是在两监测点安装监控和测速探头,测出同一辆车通过两个监测点的时间,如果这个平均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即被判为超速。如图所示,监测点A、B相距30km,一辆轿车通过监测点A的速度为100km/h,通过监测点B的速度为110km/h,该路段最高限速120km/h。
(1)小明坐在这辆行驶的轿车中,他看到远处的监控装置正在向他靠近,说明以 为参照物,监控装置是运动的;但是以 为参照物,监控装置是静止的,这说明物体的运动和静止是 的。
(2)原来检测的方法是监控探头判断通过监测点时的车速,如果按原来的方法,该轿车通过监测点B时 (选填“会”或“不会”)判为超速。采用“区间测速”,这辆轿车从监测点A运动到B的平均速度是 km/h,轿车 (选填“会”或“不会”)判为超速。
(3)若小明叔叔的车在前面2km,以90km/h速度匀速行驶,在安全情况下小明的车最快 分钟能追上叔叔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