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高度发达的隋唐政治文明的出现和形成是诸多历史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不仅能够兼容并蓄,综采汉魏南北朝以来不同区域、不同族群的制度文化并加以融通运用,而且还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使之更加完善,更符合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从而创造出了更为发达、灿烂的文明。
材料二 唐初,面对各个部门之间出现严重分歧,政令难以得到顺利贯彻的问题,朝廷设立了政事堂制度,每遇到需要颁下诏敕的时候,就先由中书省和门下省会同其他必要人员在政事堂举行联席会议(后改为“中书门下”),并在政事堂后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以对口分理各项行政事务。包括皇帝诏命在内的一切政令,必须经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方能生效颁行。随着盛唐时代政事堂工作重心向分理行政倾斜,唐玄宗于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正式在皇宫内设立了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主要负责起草任命将相大臣、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并承担起了参与决策机务的工作。此后,宋辽夏金元明清各朝都设有翰林学士或学士,在政治权力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王小甫等《创新与再造隋唐至明中叶的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