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79年,全国城镇待业人员接近2000万人,这是建国以来待业人数及其占人口比重数额的最高峰。4月,北京市制定了《关于改革招工办法的规定》。7月,全市实行招工考试,在传统的“统包统配”分配方式上打开了一道缺口。此后,北京市又发布了《关于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实行新的退休、退职条例后,北京市1979年全年有21万名职工退休、退职,这一年通过退休顶替的方式安置了3.4万人,占已安置待业青年总数的9%。
在就业、生活服务等各方面的压力下,党和政府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从1979年4月起,九个月安置了18700多人参加各种不同的生产服务合作社。对于有城镇正式户口的待业青年和退休职工申请个体经济开业时,简化手续,并积极提供帮助。1983年个体户从业人数相较于1982年增长了3.3倍。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对待业青年进行就业前技术培训,安置时择优录用。这些新就业人员多集中在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大批事无人干”“大批人无事干”的问题得到缓解。
——摘编自刘露《改革开放初期北京解决失业问题之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