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例法作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素有“法官造法”之称。下列符合这一特点的法律是( )
A. 《大宪章》 B. 《日耳曼法》 C. 《法国民法典》 D. 《德国民法典》
【考点】
中古西欧的议会君主制与《大宪章》;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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