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继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提出的新任务,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在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对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责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大员编制统一按照5%的比例进行精减,收回的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中央垂管派出机构、驻外机构不纳入统一精减范围,根据行业和系统实际,盘活用好存量编制资源。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说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