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然资源和发展空间限制,我国湿地遭受非法侵占、围垦、污染、过度捕捞和采集、外来物种入侵等破坏风险仍较为严重。沼泽地被围垦、滩涂被占用、泥炭被盗采的现象时有发生,湿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应运而生,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针对湿地保护进行专门立法,可以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利于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为强化湿地的保护和修复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结合材料,运用社会历史观的知识,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