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春秋时代,郡县制开始萌芽。……到战国时代,在边地的郡下分设若干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封国,将郡县制推向全国。郡县制为汉代沿用。汉武帝分境内为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到东汉时,刺史已有固定治所,并掌握了地方行政权,对所部郡县官吏实行管理,州正式成为地方行政区。州郡县三级制历两晋南北朝不变。
——摘编自薛明扬主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等
材料二 (元)世祖皇帝建元中统以来,始采取故老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典,立朝廷而建官府,辅相者曰:中书省。……夫外郡县,其朝廷远者,则镇之以行中书省。
——《经世大典叙录·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