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宋朝的中央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行政、军政、财政分别由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构管理。中书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宰相府,但同传统宰相府包揽一切、无所不统不同,宋朝的中书不管军政,也不管财政。枢密院的级别比中书略低,三司更低,但是这两个机构的长官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枢密院负责军队的调度等,三司主要负责财政,管理国库。
——摘编自越冬梅《北宋精致的分权制衡》
材料二:美国所实行的三权分立与制衡不是简单的权力再分配,也不是简单的权力之间的制约,而是在动态的权力运作过程中体现各自的价值,展现各自的权威,实现相互的协作。从美国历史演进的事实看,当“三权”中的一个权力部门专权,导致权力失衡时,其他部门便可以依据宪法授予的权力给予限制和纠正,使权力恢复平衡,进入正轨。法定条件下形成的“三权分立”集聚了强迫人人守法的威慑力量,避免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人物的出现,有效地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和过于集中。但当某一权力主体在行使主要归自己负责的那一部分权力时经常绕过其他权力主体,而当权力的行使带来严重后果时,权力分享容易导致责任的互相推诿,这会给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造成阻碍。
——摘编自岳西宽《略述美国三权分立体制形成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