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周朝设立了“三老”“五更”制度,“三老五更”各一人,都是 知识渊博、德高望重的老者,乡饮酒礼也是为了“尊贤尚齿”而设。《管子•入国》记载家中有七十以上的老人者,国家除了免费供应酒肉,还可根据老人年龄的不同,免除其一子、二子以至全家的赋役。官府编制中设“掌病”一职,负责给老人“问疾”。汉代还从精神层面实行优待老人的各项措施,比如赐老人荣誉性的爵位或官衔。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院”。唐代很关注精神养老,即“色养”,简单来说就是赡养老人要和颜悦色,关注到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如给老人脸色看,即视为不孝;甚至会受到惩戒。如何惩戒不孝之人也是历代养老制度和措施中的重要一环。宋代将南北朝的养老院制度进一步发扬光大,明清时期,人口数量大增,官办养老院无论是从资金,还是从人力上都已经力不从心,所以民办养老机构迅速发展。
——摘编自孙津华《中国古代养老制度及启示》